(原标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497)宣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本次宣派股息为普通股息,每股人民币0.266元(即每10股派发2.66元人民币)。股息宣派的财政年末及报告期末均为2025年12月31日。股东批准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除净日定于2026年5月14日,为获取股息分派资格,股份过户文件须于2026年5月15日16:30前递交至股份过户登记处。公司将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5月21日,记录日期为2026年5月21日。股息派发日为2026年6月5日。股份过户登记处为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派息货币为港元,具体金额及汇率待公布。代扣所得税信息亦待公布。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黄健先生、郑文滨先生、李有泉先生及黄丹艳女士;非执行董事刘震先生及王亚龙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肖伟先生、陈爱华先生及林晓波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