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明确年度目标利润根据年度利润考核目标值、上一年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利润总额、近三年平均利润总额及行业上年度平均利润水平四项中最高值确定。公司符合科改示范企业要求,具备实施条件。超额利润分享额为当年超额利润的30%,激励对象包括管理、技术、营销等核心骨干人才。分享额度向科技人才、核心骨干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分配实行递延三年兑现,分别支付50%、30%、20%,个人所得税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