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3月17日,执行人员接获UBS AG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就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易作出的披露。相关交易于2026年3月16日进行,涉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以人民币结算。交易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以及就参照一篮子证券或指数的衍生工具进行的交易。其中,买入交易共两笔,分别涉及34,300股和334,100股,金额分别为780,447.9988元和7,635,162.1241元;卖出交易共三笔,分别涉及63,100股、543,900股和1,600股,金额分别为1,439,962.9931元、12,472,014.0728元和36,688.00元。所有交易均为UBS AG为本身账户进行,该公司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