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百甲科技于2025年3月6日收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恒泰基金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120,887,068.49元及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用。公司提出答辩,主张恒泰基金已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且其份额回购请求不成立。2026年3月13日,法院作出裁定,认为恒泰基金合伙期限已届满,应进入清算程序,且百甲科技已指定清算人,故原告主体不适格,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退回案件受理费。案件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