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为规范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本细则。细则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明确股东会网络投票的适用范围、系统使用、投票流程、表决规则及计票方法等内容。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并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可通过股东账户参与投票,表决权数量为其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对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并披露其投票结果。本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