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机制、决议程序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涉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或网络方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