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3月修订))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3月修订),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