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自查报告,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无重大持股关系,亦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