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终止该计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