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修订公司章程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不再设立监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生效及执行董事辞任)
东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于2026年3月13日发布公告,宣布多项重要事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已核准本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2026年3月11日起生效。根据核准后的章程,本行不再设立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审计部调整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机构,有关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等制度同步废止。
独立非执行董事许婷婷女士的辞任自公司章程获核准之日起正式生效,其确认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须披露事项。由于许女士辞任,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未能满足上市规则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的要求,本行将在三个月内调整该委员会组成并另行公告。
此外,叶建光先生已辞去本行执行董事、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职务,自2026年3月11日生效。叶先生仍担任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本行将尽快委任新的授权代表以符合上市规则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