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12日、3月13日、3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经核查确认,未发现前期披露信息需更正或补充,未发现重大未公开信息,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且在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