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豪弘业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因迈尔控股有限公司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再审请求为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并由苏豪弘业承担案件受理费等费用。再审事由包括有新证据、原判决缺乏证据证明及法院未调查收集主要证据等。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苏豪弘业不承担责任。目前再审案件尚未审理裁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