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盈利警告)
新晨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48)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发布盈利警告。基于管理层对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公司预计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权益股东应占溢利将不超过人民币21.0百万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减少约45.0%。有关减少主要由于上年度录得的减值亏损拨回大幅减少约人民币88.2百万元,而本年度预期无重大减值亏损拨回。尽管本期营运开支有所降低,但未能抵销前述一次性拨回贡献缺失的影响。目前公司仍在落实年度业绩,最终数字可能与本公告披露存在差异。经审核的年度业绩预计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底发布。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股份时务必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