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通代表人诉讼进展的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广西自治区高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桂民终91号],自然人王晓东、姚靖等8名上诉人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涉案金额合计115,561.49元。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二审尚未开庭,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涉案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将积极应诉。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