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机械和泸州豪能报告期内因安全生产和环保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均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其中长江机械因安全事故被罚55万元,车间安全装置问题被罚6.8万元,新增产线未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被罚27万元;泸州豪能因车间安全装置问题被罚10.3万元。所有整改均已验收或内部完成。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昊轶强涉及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已被追加为共同被告,要求腾房并支付占用费,目前案件已庭审, awaiting一审判决。律师认为上述事项不构成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实质性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