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正面盈利预告)
永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发布正面盈利预告。董事会初步审视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间」),本集团预期录得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7,700,000港元,而去年同期为应占亏损约9,300,000港元。盈利改善的主要原因包括:集团服务货运量上升,带动收入增加约47,000,000港元,同比增长约12%;所获政府补助增加;以及去年同期发生的补加税项开支及税务罚款在本报告期间未再发生。上述资料基于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尚未经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最终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数据存在差异。报告期间的年度业绩公告预计于2026年3月下旬刊发。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股份时需谨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