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发布《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制度明确委托理财资金应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不得影响正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理财产品的受托方须为资信良好、财务稳健的金融机构,投资标的应为低风险、高流动性产品。制度规定了审批权限:单笔或累计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由董事会授权执行;达10%以上但低于50%的需董事会批准;达到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占总资产25%以上、收益占上年度收入或利润25%以上或占总市值25%以上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财务部负责理财方案的论证、实施与日常管理,内控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审计。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风险控制、核算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并要求关联交易遵循上市地监管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