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交所对烨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41)及两名现任董事的纪律行动)
联交所谴责燁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41)、执行董事兼主席吴国卿及执行董事赵伟豪,并指令吴女士及赵先生须完成24小时有关监管及法律议题以及《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培训。该公司通过附属公司进行多项交易,包括向关联方支付可退还按金5,110万元人民币及不可退还按金1,080万元人民币,构成关连交易及给予实体贷款,但未遵守《上市规则》关于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后续因未能收回剩余可退还按金3,850万元,且未及时披露收购停车位以抵销部分款项的交易,导致2022年录得减值亏损3,060万元。吴女士作为交易审批人未确保合规并疏于跟进抵押登记,赵先生知悉母公司拟出售关联方却未及时告知董事会,二人均被认定违反董事职责。该公司及相关董事已接受纪律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