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为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嘉兴分行借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属于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项下担保。2026年3月11日,公司为弘欣热电公司在浦发银行平湖支行开立的100万元国内信用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属于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4,201.68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26,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分别为26.39%、4.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诉担保或判决败诉需承担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