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该制度在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提名委员会由3至6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提名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保密义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