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解除协议书》的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中清先进电池制造(石河子)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解除协议书》,因新疆项目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原合同暂定价款10.03亿元,截至协议签署日,中清石河子公司已支付预付款1.03亿元,其中设备预付款9853万元按《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处理,其余479.97万元无需退还。双方确认江苏院已完成工作结算金额1805.02万元,中清石河子公司需另行支付结算款1325.05万元,于2026年8月31日前支付。该解除协议自《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预计该项目未对2025年度营收及利润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