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和《关于不提前赎回‘泰坦转债’的议案》。公司股价已触发‘泰坦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并在未来3个月内(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不赎回。此后若再次触发赎回条件,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赎回。关联董事陈宥融回避表决第二项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