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注册稿))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文件涉及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包括公司经营合规性、行政处罚情况、关联交易、资产租赁、商誉减值、财务性投资等事项的法律核查意见。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