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冠豪高新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下属主要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