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覆盖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100%。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上一年度内控一般缺陷已全部整改完毕,本年度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