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订稿))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对控股股东广东百邦合的股份质押、前十大股东股份冻结情况进行了说明,并确认广东百邦合具备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股份的能力。本次配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股权结构无重大影响。同时对2019年实控权变更原因、信息披露真实性、2024年控制权变更合规性等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