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会议召开与议事程序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决议需经委员会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为审计委员会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