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為合景悠活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913)股份的登記持有人,茲委任指定人士或大會主席作為代表,出席於2026年3月30日下午四時正於中國廣州市珠江新城華夏路8號合景國際金融廣場38樓雲山會議室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延會。本次大會將考慮及酌情通過三項普通決議案:1. 確認及批准本公司與合景泰富訂立的日期為2025年12月11日的新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經2026年2月12日補充協議補充)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包括建議年度上限;2. 確認及批准同日訂立的新商業物業管理服務框架協議(經同日補充協議補充)及其交易內容及年度上限;3. 確認及批准同日訂立的新商業營運及增值服務框架協議(經同日補充協議補充)及其交易內容及年度上限。股東可於代表委任表格中指示贊成或反對投票意向。該表格須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方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