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也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情形,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1月29日和2月12日披露第一次和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告为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