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澳門博彩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委員會」)的主要目的是物色及推薦合資格擔任董事會的董事人選,並監督繼任計劃,以確保公司的長期成功。委員會由至少三位董事組成,其中大多數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且需包含不同性別成員。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若未指定,則由多數委員選出,且主席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負責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協助制定董事會技能表,並提出調整建議;物色並提名合資格董事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特別是董事會主席及行政總裁)向董事會提供建議;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評估各董事的時間投入與履職能力;並處理董事會交辦的其他事項。委員會每年須檢閱其職權範圍,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透過電子方式進行,並有權召開特別會議。委員會可直接接觸公司董事、管理層及員工,並獲授權取得物色人選服務及其他所需資料,費用由公司承擔。提名委員會主席應出席公司周年成員大會並回答問題。委員會可聘請獨立專業顧問,相關費用由公司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