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方,拟以现金全额认购不超过50,000万元的发行股份。发行完成后,水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将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水发集团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股份,且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条件。本次发行尚需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及上交所、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