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钢股份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管理办法)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四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管理办法,明确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程序、特殊情形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及监督管理等内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计划草案并进行考核,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计划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经董事会审议可解除限售。公司对特殊情形下的股权激励处理作出规定,包括公司异动、激励对象异动及业绩考核未达成等情况下的回购安排。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行财务会计处理并明确税收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