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骋路))
金骋路声明被提名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超过3家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遵守监管要求,独立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