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缴纳税款的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自查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3,490.96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已缴纳完毕,不涉及行政处罚。该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相关金额计入2025年度当期损益,具体影响以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为准。本次补缴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