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洽洽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洽洽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