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发出传讯令状)
海峽石油化工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發表內幕消息公告。於2025年1月25日委任新管理層後,經審閱財務記錄發現,於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間,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海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海峽香港」)的一個銀行賬戶發生一系列未經授權的付款,總金額為8,800,906港元。該等付款由本公司及海峽香港前董事姚國梁先生簽署支票支付予多間外部實體,但無相關批准文件、服務合約、發票或服務記錄可證明其合理性。
於2026年2月25日,本公司與海峽香港作為原告,已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交傳訊令狀,對前董事姚國梁先生及譚笑先生(董事被告)以及收款實體(實體被告)提起訴訟。原告指控董事被告違反受信責任,實體被告因不當得利、知情收款、不誠實協助或作為推定受託人而須承擔責任,並追討有關款項、利益、損害賠償、利息、費用及其他法律救濟。
本公司將繼續尋求法律意見,並在適當時候根據上市規則發佈進一步公告。應本公司要求,股份自2024年12月31日上午九時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繼續停牌至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