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26日、2月27日、3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未发现需澄清的市场传闻,董监高及控股股东在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董事会确认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