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连交易 - 视作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于2026年2月27日,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同源康生物及多名认购人订立增資合同,同意以总代价约人民币83.5百万元增加同源康生物的注册资本约人民币6.49百万元。增资完成后,同源康生物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4.0百万元增至约人民币20.49百万元,本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由约57.14%下降至39.03%,同源康生物将不再作为本集团附属公司,转为联营公司。
此次增资构成视作出售事项,由于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豫生博士于认购人之一长兴同源的普通合伙人中间接拥有33.30%权益,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一项关连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增资及此前于2025年10月28日完成的由吴豫生博士参与的先前增资合并计算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要求。
增资所得款项将用于同源康生物的营运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股东债务、非主营业务开支、金融投资或股权回购等用途。本公司预计因本次视作出售确认约人民币100百万元收益,具体以审计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