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控股子公司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外部股东投资时存在回购条款,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规定,将相关投资款由少数股东权益调整为金融负债,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其他应付款、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少数股东权益和所有者权益合计等科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本次更正不影响总资产、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不改变盈亏性质。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