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52%同意,已由董事会召集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