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6]A0072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2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李希先生、朱磊女士为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