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阳光油砂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2012)董事会宣布,原定于2026年2月27日或之前寄发的通函将予以延迟。该通函内容涉及根据特定授权向关连人士发行可换股债券以偿还债务的相关事项,包括认购详情、特定授权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说明、独立董事会委员会对独立股东的建议、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交的建议书,以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纳入通函所载的若干资料,通函的寄发日期将推迟至2026年3月20日或之前。本次延迟已在此前的公告中提及,包括2025年11月16日、2026年1月6日、1月30日及2月1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交易完成须待先决条件达成,最终可能不会进行,因此在买卖股份时应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