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渣打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於二〇二六年二月批准更新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委員會由董事會任命,旨在協助董事會監督集團薪酬政策的制定與實施,並就行政人員薪酬及薪酬政策向董事會提供建議。委員會負責釐定董事及員工(包括高級行政人員)的薪酬架構與政策,確保其與集團長期戰略目標、企業文化及風險管理框架一致。委員會須檢討薪酬相關風險調整政策,確保符合審慎監管局及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的監管要求,並批准集團獎勵總額及風險調整機制。同時,委員會負責檢討股份計劃設計、建議修訂並提交股東批准,每年決定激勵獎勵的授出條件及歸屬比例。委員會亦須審閱附屬公司薪酬委員會的運作,確保集團內薪酬治理一致性。委員會成員均由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至少三人,其中一人為風險委員會成員,主席由管治及提名委員會推薦並經董事會批准。委員會每年須評估自身表現及職權範圍的有效性,並向董事會提出改進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