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渣打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於二〇二六年二月批准更新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委員會由董事會任命,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對財務及非財務資料、內部控制、內部及外部審計、舉報系統及監控等方面的監督職責。委員會負責審查公司財務報表、中期報告、初步公告及相關財務資料的完整性,評估會計政策、持續經營基準及重大財務報告判斷,並就財務報表的公平性、平衡性及可理解性向董事會提供建議。委員會亦審查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及第三支柱、資本工具披露內容,確保符合監管要求。在內部監控方面,委員會檢討內部財務系統、風險管理及內部審核職能的成效,審議內部審核及法定核數師的報告,並監督管理層對問題的回應。委員會負責監督法定核數師的聘任、獨立性、審核質量及非審核服務的批准,並定期評估其表現。委員會由至少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主席由董事會任命,每年召開至少六次會議,並與管理層、內部審核部門及核數師定期會面。委員會亦須每年進行績效評估及職權範圍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