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方案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由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组成,提供日常支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