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发行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覆盖债券一年利息,募集资金用于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