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洪渭)
刘洪渭声明被提名为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其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会计学教授职称,在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