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赵英明、王凡林、刘郴三位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无持股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已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提名委员会同意将其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