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赵英明先生、王凡林先生、刘郴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其中王凡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所需资格。上述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机构公开谴责,不存在市场禁入或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委员会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