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文件回复了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多项问题,包括行政处罚合规性、关联交易、商誉减值、财务性投资、募投项目必要性等。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所受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